第一是列举他因,就是提出其他可能性,举不出正例举反例,举不出反例举特例,比如说调查发现A地方的人想要增加骑单车的时间,所以应该在AB只见建立单车道。这种简单的逻辑关系gre里面比比皆是,最好就开始举其他可能性,比如,AB之间可能很远,骑单车五个小时,人还没到就累死了。或者,A人愿意骑车,说不定B人嫉车如仇,那么修这条车道只造福A,效益性达不到了。
再或者,A本来基本不骑车,想要增加骑车时间,也就是每周稍微一骑,去一趟周围公园或者超市,没有想一路蹬另一个城市的欲望……Without ruling out all these possibilities by making more study on these relevant topics, the argument is not convincing enough to reach the conclusion.
另一种我常用的方法就是要求有更多论据支撑。比如批驳前面同一句话,我们就可以要求,调查AB两个地方之间的长度,调查B人民的意愿,调查A人民对骑车到B的意愿等等。这两个方法,列举他因适合用来批判因果关系,而要求更多论据适合批判所有提出的论据。比如说,应该在空地修一个篮球场,因为这个地方小孩子喜欢体育。
这时候就开始质疑这个论据不充分,因为我们要知道到底这地方有多少小孩子,其中喜欢体育的有多少喜欢篮球场,这片空地本来又造福了多少人,而这些人占有的比率和小孩子的比率相比,甚至扯远一点,这个地方未来孩子出生率如何,未来会不会面临孩子很少的情况等等。在这些论据不充足的情况下,仅仅这一条论据无法证明论点。
这两个方法的好处在于,可以发散思维,不怕没话可说。而且可以写得很长很丰满,还显得我们才思敏捷,批驳到位。最好的在于,基本每篇都有这种错。
还有一个常常用的到的,是质疑定义。这个往往在结尾会有漏洞。就举那个空地的例子。他们论证到最后说,因此,把空地建成篮球场,有利于全区的福利。这时候就可以质问,你怎么定义全区的福利?如果全区的福利仅仅是由喜欢运动的人代表的,他们的福利当然得到了保护。
但是如果全区的福利代表的是大部分人有福利呢。这片空地以前那么多人享受鸟语花香,现在没了,这批人的福利何在?诸如此类,不胜枚举。
其他还有好多,只能见缝插针了。这个也不是一朝一夕之功。